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12次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9日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落实国家研究生教育改革部署,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强化教学成果凝练与转化,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可推广的研究生教学成果,为各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夯实基础,学校决定启动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总结凝练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特色与优势,遴选一批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教育教学成果,通过科学指导及重点提升,培育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示范性强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力争实现省级、国家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的突破。

二、立项范围

    本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内容,需围绕: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培养全过程、研究生教育评价机制改革、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教深度融合育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研究生课程体系与课程建设、导师队伍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管理等相关教学改革实践与成果凝练工作等方面。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需契合教育教学客观规律,对标《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相关要求,精准破解我校研究生教学现存问题,改革方案落地性强,实践成效显著,具备创新价值与校内外推广应用价值;

2.具有一定的前期教育教学改革或研究基础,或者依托校级、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改项目,并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与实践;或者契合学校近年来重点推进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经建设和培育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

3.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须具备高级职称。应是承担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年龄、职称梯队构成合理、内部分工明确,在成果完成过程中做出实际贡献。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打造具备示范影响力、改革创新性的综合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

四、资助标准、立项规模及研究周期

(一)经费资助标准

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使用、管理、报销严格遵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可用于项目相关调研费、资料购置费、教学研究类学术会议参会费、研究生教育教研论文出版发表费、项目评审验收费用、教学成果奖项申报等支出。

(二)立项数量与研究周期

1.立项规模:本次拟立项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5项左右;

2.研究周期:立项项目纳入研究生教学建设项目统一管理,实行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培育周期为2年,起止时间以正式立项文件印发当日为准。

五、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流程

项目主持人按项目类型填写对应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研究生培养学院开展院内初审、择优推荐。

(二)材料提交时限与内容

各学院完成初审、排序后,于2026年10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1.电子版材料:《衢州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衢州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

2.纸质版材料:上述全套材料签字盖章纸质文件。

(三)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需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统筹整合院内教研资源,科学谋划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建设方向,系统总结梳理教改实践经验,凝练特色育人成果,为后续申报省级、国家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好充分储备。

(四)评审与公示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拟立项项目名单将在校内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0-8012739。

 

附件:1.衢州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2.衢州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