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校内“三助一辅”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11次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0日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校内“三助一辅”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发挥“三助一辅”工作的培养功能和育人要求,根据《衢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以控制规模、按需设置为原则,开展2026-2027学年校内“三助一辅”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

1.10月14日,校内各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填写《衢州学院“三助一辅”岗位申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至研工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16,电子版发送至程雪翔浙政钉)。

2.10月16日,研工部根据工作需要汇总核准,确定“三助一辅”岗位及数量。

二、岗位职责与设置

1.助研岗位。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导师和相关课题组提供,主要承担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专业设计、调研等工作。

2.助教岗位。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提供,主要承担本专科学生的公共课、专业课的辅助教学工作,但不承担本应由主讲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

3.助管岗位。由学校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主要承担辅助管理工作。

4.学生辅导员。由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配备情况设定,主要承担协助辅导员做好本专科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公寓管理等工作。

三、岗位薪酬

1.助研岗位。每生每月不低于500元,每年以10个月计,按月发放,由导师或相关课题组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2.助教岗位。每生每小时不低于21元,每月不超过40小时,按月发放,由设岗教师或教学单位列支。

3.助管岗位。每生每小时不低于21元,每月不超过40小时,按月发放,由研究生培养学院列支。

4.学生辅导员。每生每月不低于1000元,每年以10个月计,按月发放,由学校相关经费列支。

四、岗位管理要求

1.用工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三助一辅”岗位管理和研究生考核,与聘用研究生签订协议书,对聘用的研究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和考勤管理。

2.助研岗位由导师或相关课题组每月进行记录和考核,填写《衢州学院助研研究生工作记录表》;助教、助管岗位由设岗单位每月进行记录和考核,填写《衢州学院助教/助管研究生工作记录表》;学生辅导员由二级学院每月进行记录和考核,填写《衢州学院学生辅导员研究生工作记录表》。

3.“三助一辅”岗位招聘原则上应是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

五、工作要求

1.严格用工管理。各用工单位要做好本单位“三助一辅”研究生的指导、管理工作,积极发挥资助育人功效,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考核(填写《衢州学院“三助一辅”学生工作量记录表》),严格执行人岗一致的原则,学校将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三助一辅”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缺岗却发放报酬、发放报酬和实际工作时间不一致等情况,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2.提高安全意识。用工单位需做好对“三助一辅”研究生的人身安全教育工作,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危作业,注意保障“三助一辅”研究生的人身安全。咨询电话:8016260。

3.重视“三助一辅”工作。“三助一辅”工作是我校资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酬金发放、岗位管理等工作要接受审计处、纪检监察室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各用工部门须严格按照《衢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落实相关要求。

 

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1.衢州学院“三助一辅”岗位申报表

      2.衢州学院助研研究生工作记录表

      3.衢州学院助教/助管研究生工作记录表

      4.衢州学院学生辅导员研究生工作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