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与指导工作量核算、教研工作量申报工作的通知 |
| 浏览:29次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衢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衢院学科〔2025〕19号)《衢州学院教研工作统计办法(试行)》(衢院教〔2022〕3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量核算、教研工作量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范围 1.研究生教学与指导工作量由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 量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两部分组成。其中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工作量和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工作量。 2.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为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的工作量,以正式下达的教学任务为准;指导工作量按指导在校生人数核算,以研究生导师互选结果为准。 3.2024年以来未申报的研究生教研项目立项、结项及教学成果奖、著作、论文、教学竞赛等,以发文日期或公开发表日期为准。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需核实本学期各项工作量情况(包括课程是否新开课、是否全英文授课、是否双语授课、是否外聘教师授课)并在《研究生教学及指导任务汇总表》中作明确标注;导师是否存在变更情况;导师校内指导研究生人数、姓名。 2.对于教师跨学院授课或指导研究生的情况,相关学院之间应该加强沟通,以确保工作量核算不重复、不遗漏。 3.《研究生教学及指导任务汇总表》将私发给学院研究生秘书,作为各学院核算的重要参考。 4.请各学院将新开课、双语授课,外聘教师授课明确标注的《研究生教学及指导任务汇总表》电子稿于12月30日前反馈至学科处。 5.教研工作量申报中,同一项目只申报一次,教研工作量与科研工作量、教务处教研工作量均不可重复申报。 6.请各学院于12月30日前将教师申报的《衢州学院2024-2025年研究生教研工作量申报汇总表》(附件1)审核后连同相关电子材料(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和佐证材料统一发学科处,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学科处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