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集中开展“十四五”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浏览:16次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1日 |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对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集中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一、工作范围 中期检查范围:2024年度立项的“十四五”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学校成立检查专家组,对照项目申请书和阶段性成果,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确定中期检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三、材料提交 中期检查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PDF版、见附件2)。 2.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PDF版,需有目录)。 四、提交时间与方式 1.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1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发送至学科处。 2.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须于12月1日前提交书面延期结题申请,理由须充分,并经分管院长签名、加盖公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科处(盖章扫描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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