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
| 浏览:45次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4日 |
各培养学院: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衢州学院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互选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选范围 研究生范围:2025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导师范围:已通过我校指导教师遴选并具有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导师。 二、具体要求 (一)互选工作由各培养学院组织实施。需在师生互选前制定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方案并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二)同一导师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2个专业学位类别,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合计不超过3个。 (三)研究生所在培养学院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师生相互了解。研究生所在培养学院应向本学科、专业的全体研究生介绍导师的研究方向和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 (四)研究生需填写《衢州学院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互选表》(附件1),各培养学院按志愿顺序分类后交导师选择。 (五)对于志愿落选的研究生,由培养学院负责调配,在尊重导师和研究生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协调落实。 三、相关说明 互选工作结束后,培养学院于9月26日前将《衢州学院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互选表》(附件1)和《衢州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同时,在研究生服务平台中完成导师指定工作。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5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