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学科建设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
| 浏览:15次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1日 |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根据2月21日省教育厅通知,学科建设状态监测入库数据将作为省一流学科绩效监测、高校综合考核相关指标的重要依据,有关标志性成果作为招生计划分配、学科专业调整、新一轮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遴选及资源统筹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今后相关工作需要的数据将直接从系统中提取,原则上不需要学校再报送。做好学校2025年学科建设状态监测数据采集工作事关学校发展,此次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挖掘,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应统尽统。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及数据采集时间 主要监测2023年以来学科建设核心数据增长情况(参见指标体系)以及省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完成情况。 数据采集时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数据。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责任分工安排 各责任部门要对照《2025年学科建设状态监测数据采集分工安排表》(附件1)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配合工作。同时,请各责任部门确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并将名单于2月22日17:00前报给学科处金莲。 (二)数据采集注意事项 平台确认通过的公共数据和学校报送的数据应为全校总体数据,并非单指学校省一流学科取得的成果数据。学校应如实将各项成果归属到相应学科(非仅归属到省一流学科)。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对成果学科归属是否合理进行判断。 各责任部门要登录平台(https://xk.zjedu.gov.cn),查看指标,准确把握统计口径(附件2,系统里也可以查看)要求,并完成公共数据确认和单位报送数据填报工作(平台使用说明及账号详见附件3)。 1.公共数据 各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照统计口径进行以下两项工作:(1)对于数据为0的指标,进行核实,有无问题均需于2月27日前要反馈学科处金莲;(2)对于数据并不为0指标,按照成果明细进行学科归属的确认(对于归属单个学科的成果明确所在学科;对于多学科共享的成果,确定1个牵头学科、多个支撑学科),并填写好公共数据采集相关表格(附件4)于2月27日前报送给金莲。 后续,省教育厅原则上每季度整理指标体系中的公共数据,通过平台由各单位进行数据认领,确认成果归属学科。 2.单位报送数据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学科数据监测平台中的成果报送要求,对照统计口径,按照数据采集时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于2月27日前完成相关成果数据填报工作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3.材料报送要求 各责任部门于2月27日前将所有材料(公共数据+单位报送数据)通过服务大厅网上流程提交分管校领导审阅后报送学科处金莲。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登录服务大厅——服 务中心——学科处服务事项:数据统计材料提交流程——按照要求填写内容,并将相关表格作为附件上传(备注:是否需要分管校领导审批选“是”)。
学科处 2025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