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1年硕士学位点培育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发布人: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次数:10

关于举行2021年硕士学位点培育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为切实推进硕士学位点培育工作,查找短板,发现问题,明确方向,强力推进,现决定举行硕士学位点培育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第四周前半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各二级学院院长,负责学科建设副院长,各专业方向负责人、学科秘书。

三、会议内容与要求

听取各学院关于硕士学位培育点工作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请各学院在会前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剖析现状。认真严格对照各教指委下发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对现状作出客观分析。现状分析须重点突出以下两点:一是2018年以来的有效数据(如关于省部级以上项目,须突出列入学位点专任教师尤其是副高以上教师2018年以来立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及达成比例;二是欠缺的核心指标究竟有哪些,比例是多少?

2.明确举措。针对欠缺的核心指标,逐条提出实打实的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3.提出建议。对需要学校层面解决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请各学院于3月19日(下周五)下班之前将分析报告电子版发给学科处王萱。                          

                                学科处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

(其他类)

 

一、应为已列入省级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建设期一般不少于3年。

二、原则上应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8年以上。拥有国家科研平台、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具有国内高水平师资队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请。

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硕士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应用型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四、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优良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80%,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不超过17:1,部分教师担任过硕士生导师,拟聘导师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

五、现有本科生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精品课程、卓越计划和通过专业认证,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硕士生课程。

六、应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省部级14及以上科研项目,以及若干产教结合的横向科研项目。近5年,师均年科研经费不低于4万元。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有多项科研成果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七、具有支撑硕士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实验室、基地等教学实践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与行业、企业等有实质性合作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不低于3万元。

八、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

注:(1)师均年科研经费=当年学校实际到账科研经费总数÷当年专任教师数。(2)生均经费收入=当年全校经费总收入÷全日制在校生数。


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

 

一、专业特色

1.专业特色。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是与材料与化工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冶金工程、纺织工程、林业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能源化工、石油与天然气加工工程和材料化工安全工程等行业领域,具有产品研究与开发、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每个行业领域支撑学科具有优势与特色,社会声誉良好;行业领域方向设置合理,适应行业和区域的需求。

二、师资队伍

2.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20人;应与相关行业领域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企业教师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1/3

3.人员结构。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骨干教师不少于1/245岁以下的比例不少于1/3,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行业工作经验或承担过工程技术类课题)的比例不少于1/3;获得外单位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5

4.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有不少于1/5的教师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三、人才培养

5.课程与教学。制订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需符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的相关规定。

6.培养质量。相关院系有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本科生不少于150人。有完备和规范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支撑材料与化工类别相关学科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用人单位评价高。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7.科研水平。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近5师均年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年科研经费不少于200万元(其中工程技术类课题经费不少于150万元,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经费所占比例不少于20%);近5年在本专业类别取得省部级或一级行业协会、学会科技奖励不少于35年,每位骨干教师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研究骨干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且至少有1项工程技术类课题在研,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成果或授权发明专利。

8.专业实践。与行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相关学科开展案例教学和专业实践,确保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技术类课题,有效提高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9.支撑条件。建有应用研究的专业实验室或公共研究平台,保证每位研究生都能进入实验室或使用公共研究平台,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至少有2个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基地至少有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参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全程指导;有满足专业实践、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能够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条件。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具有有效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与运行机制,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并建立完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

 

 

 

 

 

 

 

 

 

 

 

 

 

 

 

 

 

 

 

机械(代码:0855)

 

一、专业特色

1.专业特色。机械硕士专业学位是与机械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在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其支撑学科应具有优势与特色,社会声誉良好;专业学位设置合理,适应行业和区域的需求。

二、师资队伍

2.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20人;应与相关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本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行(企)业教师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1/2

3.人员结构。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中,45岁以下的比例不少于1/3,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骨干教师不少于5人;获得外单位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5;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行业工作经验或承担过工程技术类课题)的比例不少于1/3

4.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有不少于1/5的教师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工程类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三、人才培养

5.课程与教学。制订机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需符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等相关规定。

6.培养质量。相关院系有4届本科生毕业生,毕业本科生不少于60人。有完备和规范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支撑机械类别相关学科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用人单位评价高。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7.科研水平。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近5师均年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年科研经费不少于200万元(其中工程技术类课题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经费所占比例不少于20%);近5年在本领域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不少于3项,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或一级行业协会/学会)科学技术奖或应用成果(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应用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近5年,每位骨干教师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且至少有1项工程技术类课题在研,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成果或授权发明专利。

8.专业实践。与行(企)业联合培养本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支撑本类别相关学科开展案例教学和专业实践,确保本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技术类课题,有效提高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9.支撑条件。建有应用研究的专业实验室或公共研究平台,保证每位研究生都能进入实验室或使用公共研究平台,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至少有2个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基地至少有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参与本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全程指导;有满足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能够为本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条件。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具有有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与运行机制,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并建立完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有完善的制度和措施支持教师队伍建设,能够吸引与稳定教师并支持教师自身发展。

 

 

 

 

 

 

 

 

 

 

 

 

 

 

 

 

 

 

 

电子信息(代码:0854)

 

一、专业特色

1.专业特色。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是与电子信息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相关领域包括电子、通信、控制、计算机、电气、软件、光电、仪器仪表等,以及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集成电路、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生物信息、量子信息等新兴方向。在电子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

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培养定位明晰,服务于电子信息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

专业领域(方向)设置突出体现本工程类别的行业适应性和区域性需求及社会声誉,充分展示培养特色、人才培养的基础与优势。

二、师资队伍

2.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20人;应与相关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本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行(企)业教师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1/2

3.人员结构。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中,45岁以下的比例不少于1/3,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骨干教师不少于5人;获得外单位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5;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行业工作经验或承担过工程技术类课题)的比例不少于1/3

4.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人才培养经验,应是本申请单位该专业类别相关领域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其他培养单位同类别的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近5年内完整指导过至少1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本单位或其他培养单位担任硕士生导师并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骨干教师人数比例不少于1/5

三、人才培养

5.课程与教学。制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需符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等相关规定。

6.培养质量。相关院系有4届本科生毕业生,毕业本科生不少于150人。有完备和规范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支撑电子信息类别相关学科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用人单位评价高。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7.科研水平。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近5年师均年科研经费不少于10/人年,科研经费总量年均不少于200万元(其中工程技术类课题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经费所占比例不少于20%);5年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不少于3项。5年,每位骨干教师完成或主持至少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且至少有1项工程技术类课题在研,年均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8.专业实践。应将电子信息类别相关领域应用研究形成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各专业领域(或方向)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中至少有1门案例教学课程、1门实验设计课程和1门行(企)业专家参与的课程;必须确保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技术类课题,有效提高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每名研究生配备1名具有电子信息类别相关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行(企)业导师,参与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与教学、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查、专业实践以及学位论文指导与答辩的过程。

9.支撑条件。应建有适用于电子信息类别相关领域应用研究的专业实验室或公共研究平台,保证每名研究生都能进入实验室或使用公共研究平台,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在电子信息类别相关领域有至少2家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合作培养基地。合作培养基地至少有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全程指导;有满足专业实践、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能够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条件。申请单位应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具有有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与运行机制,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并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确保生均培养经费不少于3万元/人年。


土木水利(代码:0859)

 

一、专业特色

1.专业特色。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土木水利行业相联系的工程专业性学位,面向建筑建材业、交通运输业、水利水电业、环保绿化业、安全防护业、农林牧渔业(设施)等相关行业,主要培养在工程规划与勘测、工程设计与施工、产品研发与应用、系统调试与运维、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调研与管理等方面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

土木水利工程是设计和建造各类工程设施及相关装备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它既指工程建设的对象,即建造在地下、地上、水中等的各类工程设施;也指其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监测、保养、维修维护等专业技术。土木水利主要包括土木工程领域(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工程建造与管理),水利工程领域(水文及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市政工程领域,地质工程领域,测绘与遥感工程领域,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设施农业领域,人工环境工程领域(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材料工程领域,安全工程领域等。

二、师资队伍

2.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20,应与相关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行(企)业教师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1/3

3.人员结构。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中,45岁以下的比例不少于1/3,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比例不少于3/4,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2,获得外单位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5;职称结构合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40%;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行业工作经验或承担过工程技术类课题)的比例不少于1/3

4.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有不少于1/5的教师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三、人才培养

5.课程与教学。制订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需符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的相关规定。

6.培养质量。相关院系有不少于4届本科生毕业生,毕业本科生不少于60人。有完备和规范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支撑土木水利类别相关学科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用人单位评价高。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7.科研水平。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近5年师均年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年科研经费不少于200万元(其中工程技术类课题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经费所占比例不少于20%);近5年取得的高水平学术成果不少于3项,主持完成一定数量的省部级(或一级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或应用成果(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应用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近5年,每位骨干教师均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者经费不少于20万元的主要行(企)业科研课题,且至少有1项工程技术类在研课题,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成果或授权发明专利。

8.专业实践。与行(企)业联合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支撑土木水利类别相关课程开展案例教学和专业实践,确保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技术类课题,有效提高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9.支撑条件。建有应用研究的专业实验室或公共研究平台,保证每位研究生都能进入实验室或使用公共研究平台,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至少有2个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联合培养基地。每个联合培养基地至少有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参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全程指导;有满足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要的场地和设施,能够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条件。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具有有效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与运行机制,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并建立完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培养经费充足。

 

 

 

 

 

 

 

 

 

 

 

 

教育代码:0451

 

一、专业特色

1.专业特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目标是造就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较高理论素养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培养工作的重点是发展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能力、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和自主专业发展的能力。应具有扎实的教师教育办学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基本特性,与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具有密切联系。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和教师队伍结构符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

二、学科队伍

2.人员规模。从事教育学、心理学教学研究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其中教授不少于3人;各申请招生专业领域的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少于3人;各申请招生专业方向的专任教师不少于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少于2人。上述教师不得重复计算。行业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0%。

3.人员结构。专任教师中,45岁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在外单位获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20%,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60%,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有行业经验的比例不低于50%。

4.骨干教师。5年,骨干教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的课题不少于1项,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不少于1部。骨干教师中拥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不少于1人,在省级以上相关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兼任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者不少于1人。骨干教师在其他单位同类专业学位担任导师并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比例不低于20%。

三、人才培养

5.课程与教学。5届及以上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年均毕业人数不少于50人。制定的培养方案应符合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开设课程及其结构应符合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课程教学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综合性和实践性,注重培养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能力、通过理论学习进行实践反思的能力以及自主专业发展的能力。

6.培养质量。关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有一批综合素质高、已成为相关工作岗位业务骨干的优秀毕业生。近5年,相关院系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教学成果奖不少于1项。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7.科研水平。5年,批准立项的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项目人均不少于2项,其中专任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科研项目人均不少于1项,行业教师主持地、市级以上(不含校级教育科研项目人均不少于1项。专任教师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科研项目经费人均不少于5万元;发表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教育类著作人均不少于3(部;获得的专利授权、被地市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的实验或咨询报告、主持制定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等应用性成果不少于2件(份)。5年获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科研奖不少于3项。

8.实践教学。有数量充足、稳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有较为完备的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和分工明确的管理机制。有一定数量适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实践教学或专业实践的基地,或校-企-校实践教学基地,与行业具有长期合作的有效机制。有满足开展案例教学需要的空间和条件。行业兼职教师和兼职导师能实际参与教学工作。

9.支撑条件。设有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院系;有不少于3个联合培养基地,每个基地每年可接收开展实践活动的学生人数不少于5人。有不少于5个微格教室,有专用案讨论室。有足够数量的图书资料,其中,教育类专业期刊不少于30种,专业图书不少于2万册。有满足教育科研需要的数字化资源。有创新创业激励制度和管理办法。有完善的学风建设规章制度。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专职的管理人员、完备的奖助体系和管理制度与办法。